$ 0 0 最近看到新聞區間測速,有疑似出包的問題,而申訴需要自己舉證,可是行車記錄器大約2周就循環掉了,以公務體系的效率推論,如果有違規罰單1個月才會出現,想要翻翻記錄似乎檔案早就消失了,有冤枉也沒證據可舉證